加强和改善我区中小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建议
来源:区政协 时间:2011年12月19日 14:35
近年来,尽管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但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一是银行贷款门槛高。尽管目前银行推出了一些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金融产品,但由于这些中小企业不能满足银行的资质要求,使其实际上不能享受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二是融资担保门槛较高。目前我区由财政参加的融资担保平台属政策性平台,企业申请担保的条件和要求较高,手续多且周期长,企业普遍反映门槛较高和远水解不了近渴。三是贷款利率高。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不但享受不到优惠利率还会被上浮利率,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更高,是银行的2—4倍。高额的贷款利息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四是融资成本高。中小企业要贷款,除了要承担高利率之外,还要承担不小的担保费、资产抵押、资产评估等额外费用。这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融不到资金,即使融到了资,成本也很高,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阻碍。
为了更好地缓解本区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题,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减轻负担,提出如下建议:
一、搭建信息宣传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对已出台的促进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基金以及融资平台,如“重点成长型企业助保金融资平台”等,应加以整合,集中进行宣传,让全区的中小企业都能知道相关政策。同时,为企业提供融资和金融产品以及担保公司的相关信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和空间。
二、有效运作各类专项资金、基金以及融资平台。在运行过程中要做到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以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三、完善融资担保工作。对由区财政参与的融资担保平台,要将业务开展情况与工作绩效评价挂钩,避免出现做好做坏、做多做少一个样的情况,促进业务的开展。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政府给予担保公司损帐补贴等支持,分担担保机构风险,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开展业务,促进区域内中小企业融资贷款业务增长。
四、进一步推进银保合作。搭建政府、银行、担保公司沟通平台,鼓励银行和担保机构创新合作方式,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
五、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补贴。一方面,制订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优惠政策。政府应加大对担保业的财力支持,形成相应的政府担保和贴息机制。对享受政策的担保贷款企业借款到期按时归还贷款的,区财政全额返还担保费,并且对其基准利率上浮部分的利息予以贴息。另一方面,对拟上市企业予以资金扶持、补贴费用。可参照闵行区,对经认定的企业实行中介费用补贴扶持。
六、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银行和担保公司在提供金融服务时,由于对中小企业经营、纳税、技术含量等情况不了解,对企业信用情况不掌握,对政府产业导向不清楚而不敢放款。为避免这种原因导致的融资难问题,建议政府牵头,联合税务、工商管理、海关、质量技术监督、银行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对中小企业纳税、工商年检、通关报税、产品质量检验和贷款等服务记录收集整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以便于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及时掌握企业信用信息。
(区工商联提案编号:6F1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