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事业单位工会系统加强维护职工精神健康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20年01月07日 22:23

   【提案编号:8C174  提案者赵晖 薛晓伟 陈海东          

  近年来,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脑力劳动压力的增大和人们精神健康意识的增强,事业单位职工精神健康问题日益突出。据2009年的调查显示,上海市公务员精神健康检测为阳性的占比9.2%,接近十分之一,到目前状况可能更严重。教育系统教师职工精神健康问题更为突出。据2017年的一项对某县重点中学的心理检查显示,SCL-90各因子平均得分显著高于全国成年人常模。样本中多数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低于全国成年人的一般水平。在强迫、人际敏感、抑郁和偏执这四方面的心理问题较为集中。司法系统方面,据2014年某城市司法机关公务员心理检查显示,SCL-90检测总分超过心理健康问题临界值180分的有73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3.8%。其中公安局31人、检察院22人、法院20人。医疗系统由于医患矛盾增多,医务工作者已成为职业心理健康问题的重灾区。据2015年一项对上海某三级综合性医院200名职工进行的抽样调查,并采用SPSS软件统计分析显示,被调查医务人员普遍感觉工作满意度较低,压力较大,付出收获不对称。其躯体化因子和焦虑因子得分均高于全国常模数。另据研究显示事业单位职工心理健康问题呈现逐渐低龄化趋势。        

  导致这种现象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业原因是事业单位职工脑力劳动多于体力劳动,多静少动,容易产生心理疾患。社会原因是当前经济下行,社会矛盾多发,人们对教育、医疗、司法等公共服务要求日益增多。内在原因还在于事业单位内部对职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度远没有身体健康高,除医疗系统利用行业优势,为职工配备了心理危机援助与干预的团队,其他行业均没有相应机构设置。每年开展的职工体检只是身体健康检查,从来没有开展正规的心理健康检查。职工中也存在对心理健康问题避讳的文化因素,缺乏心理健康自我保健意识和方法。心理健康问题低龄化趋势主要原因是新入职的员工多半是独生子女的八零后、九零后,他们对职场抗压能力较弱,容易产生心理疾患。        

  事业单位职工心理健康的关心主体主要是党政机关和工会部门,党政机关社会事务繁多,从工会系统加强职工心理健康维护职能,是切实可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关心职工身心健康,但关心职工的生活也应包含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两方面。        

  由此,我们建议宝山区事业单位工会系统采取措施如下:         

  一、在职工年度体检中增设心理健康检测项目,并提供治疗建议和相应的隐私保护。         

  二、统一购买常用的心理测试软件,在工会职工之家为职工提供免费心理自测条件。         

  三、事业单位工会与精神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系,组建心理危机援助与干预团队,使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四、联系社会上心理健康维护专业团队,购买心理拓展等专业服务。        

  五、定期开展针对不同职业的心理健康咨询和讲座,增强职工心理健康意识。        

  六、强化工会职能,设立专人负责职工的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