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小知识

来源:区政协  时间:2012年04月25日 12:03

一、《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着重讲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性;第二部分是把握好反映社情民意的原则,即“力求真实、注重质量、突出特色、争取快速”;第三部分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反映社情民意中的主体作用;第四部分讲了要认真做好反映社情民意的协调工作;第五部分提出要不断完善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第六部分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领导。

二、如何认识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性?

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是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畅通社会主义民主渠道的重要举措。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有利于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实行民主监督,有利于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人民政协的性质要求重视民情、反映民意、广集民智。人民政协的工作主题是团结和民主,只有真正了解民情、尊重民意、顺乎民心,才能实现团结和民主。

人民政协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情民意是协商讨论的客观依据,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参政议政的基本素材。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都应与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密切联系。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认真开展起来,对于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对于活跃人民政协工作,对于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人民政协要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切实畅通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认真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情绪,及时、准确地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应把握哪些原则?

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应把握以下原则:

反映社情民意要力求真实。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原汁原味地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

反映社情民意要注重质量。着眼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充分反映需要中央和地方决策部门了解的或其需要了解的有分量、有价值的信息。

反映社情民意要突出特色。注意界别性,避免一般化。要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重视反映统一战线内部中、高层人士的看法,包括各种不同意见;重视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体的要求,包括那些人数不是很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

反映社情民意要争取快速。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重要信息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跟踪连续报。

四、如何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作用?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政协委员应当自觉地把社会荣誉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本界别的群众,经常地、主动地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使自己成为本界别群众名副其实的代表。

政协组织要积极为政协委员学习理论、熟悉政策、扩大视野、把握全局创造条件,使他们敢于反映、乐于反映、善于反映社情民意。

政协委员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反映社情民意,是受到保护的民主权利,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障。当政协委员在开展这项工作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政协组织有责任配合有关方面依法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