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关于加强主席室集体调研、联系沟通委员的若干制度

来源:区政协  时间:2012年03月06日 10:17

  为进一步加强主席室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把握大局,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加强主席室集体调研

  政协主席室要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履行职能、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和实效的重要途径,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有计划地到各镇、街道、部委办局等基层单位和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进行集体调研。

  集体调研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机关有关同志参加。调研要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委员、深入群众,了解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为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年初,由区政协办公室根据主席室的要求提出调研工作方案,主席室研究确定调研计划。

  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调研,负责调研活动的联系、联络以及调研情况的汇总。

  主席室集体调研原则上每两个星期安排一次,必要时可随时进行。

  二、加强主席室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

  主席联系委员实行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相结合的分层联系制度。主席会议成员分别联系政协常委、专委会主任和政协正、副秘书长,政协常委、专委会主任和政协正、副秘书长分别联系委员。主席会议成员也可直接与其他委员加强联系和沟通。

  政协办公室根据政协主席工作分工,制订分工联系表,并告知被联系人,做好有关联络工作。

  主席室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方式可采用不定期走访、座谈、电话、上网、通信等方式进行。

  三、定期召开主席办公会议

  主席办公会议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区政协履行职能工作事项、调研课题、重要活动、重要工作等。主席办公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参加,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每次主席办公会议议题由秘书长在会前一周内提出,由主席确定,并事先告知各位副主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办公室负责做好具体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的具体实施。

  主席办公会议原则上两星期召开一次,与主席室集体下基层调研间隔举行,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本意见自区政协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