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来源:区政协 时间:2012年03月06日 10:18
政协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在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和落实“团结、民主”主题的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为更好地发挥专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结合我区政协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专委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理论学习
各专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区委有关文件,学习《政协章程》和统战理论,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和法律等知识,围绕中心,把握大局,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各专委会每月组织一次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通过座谈讨论、调研视察、咨询服务、参观考察和协商沟通等活动,不断提高专委会工作水平。
二、努力完成专委会“规定动作”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各专委会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优势,每年重点开展好五个方面的“规定动作”:一是加强专题调研。精心选择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研讨,每年确保完成1—2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组织对口协商。选择委办局中心工作或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事先做好调研,与政府有关部门一年进行两次有成效、有质量的对口协商并写出报告。三是反映社情民意。委员要关心了解周围群众愿望和要求,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每个专委会一年报送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3期。四是开展各类视察。组织委员就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年中小型视察、年终集中视察及时形成书面报告。五是组织社区服务。加强与群众联系,发挥委员特长与优势,服务群众,每年组织参加1次社区服务活动。在做好规定动作基础上,各专委会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各项自选工作。
三、发挥专委会领导成员骨干作用
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是专委会的领导者,是专委会开展工作的带头人,对加强专委会工作起着关键作用。一是发挥好主任会议的议事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主任会议,研究年度和各阶段工作,明确任务,落实分工,并适时进行总结。二是发挥好桥梁作用。专委会主任、副主任要密切与委员的联系,通过走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了解委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倾听委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委员反映的一些重要的或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报送有关领导或部门。对委员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变化及时反馈给区政协办公室。三是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专委会主任、副主任要统筹协调好专委会的各项工作,组织落实专委会“规定动作”,结合专委会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自选动作,增强专委会的生机和活力。四是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坚持团结合作、加强联谊,做到团结的人越多越好,联系的面越广越好;带头发扬民主,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坦诚相见,鼓励委员说真话、讲实情;带头挑重担,积极探索有新意、有吸引力、有实效的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委员优势,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本意见自区政协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由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