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117 关于设立宝山区混合所有制牙病防治所,以完善口腔疾病分级诊疗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22:12

【提案编号:9C117  提案者:吴轶群、陈凤玲、黄明哲、王蓉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需求为宗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健康中国建设总体部署,结合宝山区口腔临床诊疗机构的现状,建议在宝山区行政区域内设立区级口腔病防治所。区口腔病防治所成立后可以根据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的统一部署,完成青少年及儿童在校在园期间的口腔健康普查和牙病初级预防工作,同时作为社区医疗机构和三甲医院口腔科之间的衔接,可以完善本区内口腔疾病分级诊疗工作,使宝山区口腔诊疗机构与居住人口相匹配。

  经过宝山区口腔质控小组8年的实地调查,发现本区口腔诊疗机构现状如下:目前宝山区的口腔诊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口腔科(8家)、社区卫生中心口腔科(15家)、民营口腔医院(2家)、口腔门诊部和个体诊所(85家)等。其中公立医院口腔科规模偏小,受制于医院整体规划往往无法扩大诊疗空间;社区卫生中心口腔科多数发展滞后,缺乏设备和口腔医疗人力资源,无法为周边群众提供基本口腔医疗服务;民营机构的设立往往跟着房价跑、地域分布不尽合理;面对近两百万的区内人口,口腔医疗机构的总数量与人口比例低于万分之0.6,低于全国大中城市的平均数值(万分之一),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口腔诊疗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导致现有的区内口腔医疗资源不能完全满足不同人群对口腔诊疗的需求。

  上海市各区都设有牙病防治所,包括卫生事业相对落后的崇明区也规划了混合所有制的牙病防治所,但是宝山区迄今为止没有口腔病防治所,针对青少年及儿童在校在园期间的口腔健康普查和牙病初级预防工作由社区卫生中心的口腔医生承担,缺乏区级统一的专业调配,效率相对较低。。宝山区口腔病防治所的设立,能够弥补本区这方面的短板,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群众口腔健康的重视,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对卫生健康工作和建设的总体要求。牙防所可充分利用区内闲置厂房或办公楼,采用混合所有制,鼓励各大民营企业参股。

  口腔病防治所是社区医疗机构口腔科和三甲医院口腔科之间的纽带,是完善分级诊疗工作,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环节。口腔病防治所的医疗设备、人才结构、诊疗能力都介于基层和三甲专科医院的中间,能够完成大多数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是上海市独创的、最具特色的口腔诊疗机构,在全国各地绝无仅有,口腔病防治所为上海市居民的口腔健康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宝山区尚无口腔病防治所的短板应该尽快补齐,为宝山区人民群众的口腔健康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