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D023 关注护工群体 建立健全护工管理机制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1:01
【提案编号:9D023 提案者:沈玉春、李雪玲、李瑾、沈晓东、张斌、胡言、黄杨、葛明泉、戴红梅】
案由:据不完全统计,住院患者自聘护工比例约在10%-30%左右。有数据表明,在大城市的三甲医院,骨科、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等科室,由于患者病情较重、自理能力较差,其请护工比例相对较高,可达50%甚至更高。而康复专科医院,一些慢性病患者和康复患者,如中风后康复患者、晚期癌症患者等,因为需要长期护理,在院请护工比例超80%,即便在家中,请护工照顾的比例也较高,约为20%-40%。总体来看,有护理需求的老人中约50%-80%需要护工照顾。由此可见,护工团队的素养直接关系患者的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也会间接影响整个家庭的幸福感。而根据对宝山区部分医院和养老机构的患者及家属的调查显示,对护工服务质量表示非常满意的仅占30%左右。不满意的方面主要集中在护工的专业技能不足、服务态度不好、响应不及时等问题。
现状:护工队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宝山区内部分护工专业培训不足,缺乏系统的医疗护理知识和技能,可能影响对服务对象的照护质量,比如在协助病人翻身、简单医疗护理操作等方面不够规范。二是管理机制待完善。护工的所属管理主体有时不够明确,医院、家政公司等都有涉及,但各方在准入、监督、考核等环节衔接不够紧密,容易出现管理空白地带,导致对护工的约束力不足。三是服务质量难保障。行业缺乏规范统一的准入标准与培训体系。缺少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不同护工提供的服务差异较大,在照顾的细致程度、响应及时性以及服务态度等方面难以做到规范一致。四是权益保障存在问题。一方面护工自身的劳动权益,像合理休息时间、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等可能得不到充分保障;另一方面,服务对象若对护工服务不满意,在维权方面也面临渠道不够畅通等情况。
以上状况不仅影响患者服务体验与权益保障,也不利于宝山区护工团体的管理和优化,不利于医疗服务体系的良性发展,亟需加强管理与规范,提升护工整体服务水平。建议在以下方面加以推动:
一是加强专业培训。由宝山区相关部门牵头,联合专业医疗机构、护理院校等,定期组织护工参加免费或低成本的专业培训课程,内容涵盖基础医疗护理知识、职业道德规范等。推行标准化服务,对护工进行有效、系统完善的指导与科学教育,并设置考核机制,考核合格颁发相应资质证书,确保护工具备合格的专业素养。
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明确以某一主体(如成立专门的护工管理协会或者指定某一政府部门为主管单位),梳理清医院、家政公司等各方在护工管理中的职责,建立统一的护工准入标准,包括健康状况、背景审查等,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定期检查护工的服务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三是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制定宝山区护工服务质量规范细则,对护工日常护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例如生活照料、病情观察协助等明确具体要求,定期对机构护工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激励护工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保障各方权益。对于护工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规保障其休息、薪资等权益,设置维权热线等渠道方便护工反馈问题;开展护工服务价格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价格标准,推进护工服务行业定价更加统一、更加透明、更加合理,避免行业内的恶意竞价及机构内的恶意打压。对于服务对象权益,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接到投诉后快速调查核实,及时为服务对象协调解决问题,如更换护工、督促整改等。
五是信息化管理建设。搭建宝山区护工管理信息平台,录入护工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服务评价等,方便医院、患者及家属等查询了解,同时也利于管理部门实时掌握护工整体情况,精准开展管理和服务提升工作。
六是关心关爱护工。搭建护工“娘家人”管理平台,不管是在机构还是在医院,建议配套设置“护工工会”,定期举办朗读、歌唱、心理疏导、减压课程、人际交往等活动。通过专业心理人员定期开展疏导活动,以及教授减压技巧,如冥想、深呼吸等,帮助护工缓解工作压力,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更好地投入本职工作,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