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打击酒类违法经营

来源:  时间:2014年11月06日 10:32

  (记者 李惟玮)宝山区政协委员、上海酒类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主任张浩认为,酒类市场监管应该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生产经营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齐心协力,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酒类消费环境。

  目前,乳品、农业转基因生物、生猪屠宰和盐业等都有相应监管法规,工商等部门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对于酒类监管,法律和行政法规还没有特殊的规定。对于酒类市场的流通行为,包括《食品安全法》在内的现有监督管理,还是集中在违法事件发生后的惩处上。在销售环节,目前比较红火的“购酒网”、“酒仙网”、“酒网站”、“淘酒网”、“929红酒网”等一批崛起的网络售酒大军,其酒类商品随附清单只包括“批号、规格、出厂日期、许可证号”等信息,并未向消费者提供第三方酒类产品检验报告,未受任何约束的酒类产品大量涌入流通领域,而网站也无法保证其销售的产品质量,成为酒类监管的空白区域;各大卖场、超市充斥着标注“5年”、“10年”、“30年”、“50年”等字样的年份酒,但到底什么样的酒是年份酒、达到什么标准才有资格称年份酒,目前几乎没有标准可依。

  针对这些现象,张浩建议,进一步完善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酒类商品管理条例。酒类产品在进入上海市场前需向监管部门提供省市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变结果监管为过程监管,努力提升监管效能。并将酒类网站销售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各酒类网站按批次建立申报与随机监督抽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打击,摸清网络销售的源头,从源头上治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